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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洲衛星電視 新聞談話性節目製播規範
 

1.應秉持事件真實性為製播原則,內容力求精準、正確。

 2.節目中提供之資訊應依相關查證原則求證,力求正確不偏頗。

3.節目中所呈現畫面,皆遵守「亞洲衛星電視新聞與節目自律規範」,無任何暴力、血腥、不雅、裸露、羶色腥…等之鏡頭,但涉及公眾利益或國際重大事件之爭議性畫面,仍採符合普級規定之原則,以後製方式加以適當處理,並加註警語。

4.各類民調發佈與引用,均遵循相關法令之規定,且須呈現調查單位、委託者、抽樣方式、母體和樣本數、誤差值等數據,以求調查結果公正客觀。

5.處理爭議性公共議題或政策辯論時,觀點應多元,以達公正立場。

6.若涉及個人隱私之議題,除非事件者是公眾人物,或所牽涉的事件與公眾利益有關、或可受公評之事,方得以報導;對於檢舉、揭發個人或機關團體之議題,標準亦同,皆應與公共利益有關,且提供各方表達意見之機會。

7.秉持言論自由、獨立評論、不受任何勢力控制之立場,確保立場中立、主持人應讓不同立場之來賓表達意見,但來賓單方面言論,不代表本台立場。

8.對種族、宗教、性別、婚姻狀況、弱勢族群之議題,均不得歧視,應注意用詞,且應平衡探討並呈現多元觀點。

9.避免將犯罪者英雄化、或以英雄主義詞彙報導犯罪者。

10.若涉及生活、消費…等內容,嚴格把關避免節目廣告化。受訪者或出席來賓所拍攝的廣告,亦不得在該節目中出現。

11.若涉及財經、經濟、金融…等相關訊息,皆須本著服務觀眾與投資人為出發點,力求各項資訊正確,避免造成投資人損失。

12.以紀錄真實為主,不得設計或導演新聞事件、做不實演繹;並避免以戲劇性手法呈現犯罪細節之過程,以免產生模仿效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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