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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洲衛星電視 三器新聞製播規範
一、各類新聞及節目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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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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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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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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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違反事實查證與平衡原則。
二、非涉及公眾利益之重大事件不製播三器新聞,若製播三器新聞,則比照「亞洲衛星電視新聞與節目製播規範」,皆符合「衛星廣播電視法」相關規範。
三、本公司三器新聞,如於MOD平台、自有網際網路平台、或外部之網路影音平台,均適用本規範。
貳、分則:
1.選取之資訊或畫面原則
(1)具有公眾性:畫面當事人為公眾人物,可針對當事人進行採訪,增加新聞真實性。
(2)具有公益性: 製作可幫助閱聽人深入了解事件成因的報導。
2.不可看圖說故事,以有罪推定的邏輯對影片中的人事物加入主觀判定。
3.對三器畫面抱持存疑態度,審慎判斷,並嚴謹查證。
4.派記者追蹤採訪,取得事件當時情況與後續發展資訊,以多元呈現強化深度及廣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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