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亞洲衛星電視 倫理委員會
中華民國105年 第二次倫理委員會 會議紀錄
會議時間:中華民國105年9月19日,星期一,下午二時
會議地點: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32號七樓大會議室
會議主席:周總經理欣怡
出席委員:葛委員樹人、葉委員匡時、林委員奕華、夏珍委員、
施委員正屏、周委員韻采、李委員國維、黃委員建興、羅委員棋駿、
周委員思怡、蕭委員丁毓、鍾委員慧臻、郭委員聯彬
會議記錄:羅佑潔
主席致詞:本次會議全體委員皆已全數出席,本席宣布開會,希望各位委員就本次會議之各項議案,請不吝發表意見並盡量提出建議。
報告事項:
-
105年5月至105年9月間觀眾各類申訴意見彙整統計資料及後續處裡狀況報告。
-
電話申訴意見
五月:
寰宇財經台疏忽未播出五月二日下午八時三十分時況轉播之節目「彩券王」,導致客訴。已進行工作流程之檢視及相關人員之懲處。
自五月二十四日起寰宇財經台談話性節目「571金錢爆」時段由上午七時更改為下午三時及十時播出,導致客訴。因考量觀眾上午出門前偏好觀看新聞類之節目,故改為財經新聞重播。
六月 :
寰宇新聞二台六月四日之整點新聞「公教人員平均32歲退休」,客訴報導不實。
主席:本公司新聞編輯單位須審慎篩選新聞素材,且經確實求證
八月 :
觀眾安裝中華電信MOD無法收看,導致客訴。
-
臉書申訴意見
亞洲衛星電視粉絲專頁、亞洲旅遊台粉絲專頁及寰宇新聞粉絲專頁皆為洽詢節目資訊為主
-
討論事項:
案由:「寰宇新聞頻道」,出現災難或孩童哭鬧之國際新聞畫面,觀眾反應心有不捨,要求撤換。
主席:未來本公司將於亞洲各主要國家派任駐地記者,製作海外第一手採訪報導。目前國際新聞大多來自於外電題材,再由台內國際新聞中心即時翻譯,以中英雙語播出。另董事長指示外電題材須經寫稿與過音,製作成屬於寰宇新聞頻道之國際新聞。外電題材若經編輯,將無法以雙語即時播出,並呈現原題材之完整性。外電題材是否經過編輯,請委員們提供寶貴意見。
蕭委員:觀眾申訴意見大多針對新聞內容及影像畫面之處理。電視新聞節目深入家庭,故提供訊息的同時宜須兼顧視覺感受。外電素材畫面更動有限,以「敘利亞難民男童獲救」報導為例,後製單位將血腥畫面黑白處理,觀眾投訴本台遮掩了新聞之真實性,網路上相同畫面並未後製處理,較為寫實。電視新聞畫面若經更動,觀眾必定給予意見,即便是變更字體之顏色及大小。
主席:國際新聞大事災難偏多,新聞畫面處理須拿捏恰當,擬定準則
影片播放:一、「敘利亞難民男童獲救」插播快報
二、「土耳其大爆炸」
三、「敘利亞難民男童獲救」完整報導
討論:
葉委員:國際媒體如CNN,在報導災難新聞時是否呈現完整畫面?
蕭委員:美國國情對此類型新聞事件並未經過特殊處理,且電視新聞時段與頻道已分級,或是在進血腥畫面前,由主播口頭提醒。
夏委員:因電視新聞畫面進行速度快,國際災難畫面無需特殊處理,應確實呈現;以黑白畫面重複播放,更教觀眾感到不適。若顧及觀眾感受,則無需播出,但報導災難新聞之目的,係讓民眾了解「人間險惡、戰爭殘忍」,平面媒體以靜態圖像報導新聞畫面,更加真實,殘忍度更高於電視新聞之動態畫面。
葛委員:新聞媒體及政府個資法之規範,新聞畫面打馬賽克是為了保護當事人。以「敘利亞難民男童獲救」報導為例,男童的臉上沾滿灰塵及鮮血,故無需打馬賽克。
葉委員:以法律的角度,國際新聞畫面並無個資法之顧慮。回歸到新聞血腥畫面處理的部分,附議夏委員之論點,需播出完整新聞畫面更能突顯戰爭的殘酷。
主席:若使用原始畫面是否增加警語?
蕭委員:這是一則有關戰亂,特別是已經持續一段時間之新聞,若對國際新聞有所涉獵之觀眾,應該知道這些畫面必然會出現。美國的作法是:白天時段相關新聞黑白處理或加上警語,晚上十點過後相關新聞畫面以原始畫面呈現。
夏委員:「敘利亞難民男童獲救」報導為戰爭光明面,與戰爭身亡之罹難者畫面相比,播出後可鼓舞士氣。
主席:國際新聞血腥畫面可完整呈現,另國內新聞血腥相關畫面應如何處理?
葉委員:依一般觀眾之觀點,針對單獨特寫畫面感覺較強烈,拍攝畫面若距離較遠或數量較多時,無需黑白或馬賽克處理。
葛委員:CNN針對新聞品質之控管及要求,血腥畫面相關報導須經審議會議通過才可播出;台灣媒體則是避免血腥畫面播出或刊登。
夏委員:新聞事件之平面報導盡量避免血腥、屍體或靈堂等畫面。
主席:未來災難新聞皆保守處理,盡量避免血腥畫面直接曝光。
葛委員:保有新聞之完整性為第一優先順位,編輯單位處理新聞畫面應審慎篩選。
黃委員:既然外電素材如此,我們宜順應國際潮流,與世界接軌,國際新聞報導應完整呈現。
主席:因國情不同,新聞呈現方式也不同。若放諸整個國際來看,並無不妥,只是將事實報導出來。若將血腥畫面秒帶?
黃委員:此則新聞「男童獲救」為重點,若將畫面秒帶,則失去新聞報導之意義。
夏委員:附議黃委員之論點,依我國法令可公開往生者之影象,對比於內湖女割頸案,此類畫面不宜播出。
郭委員:基於保護孩童之立場,無法公開兒童影象,而非顧及觀眾感受。同一畫面不該有國際與國內之分,而是該判斷報導之新聞價值。
主席:2004年2月各家媒體實況轉播珍娜傑克森超級盃表演,新聞局因露胸事件而開罰。CNN為國際知名媒體,不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管轄,則無從開罰。以此新聞事件為例,國際與國內新聞畫面處理確實有所不同。
郭委員:以法律的角度言,是有其爭議。
黃委員:此案例為國際新聞、戰爭事件及外電報導,不需做任何額外處理,因有其普世價值。國內新聞可就案例討論及處理,或請新聞主播在稿頭說明。
蕭委員:本台以漸進式處理「敘利亞難民男童獲救」新聞報導,第一次以較深的黑白處理,第二次較淺的黑白處理加警語,第三次黑白處理、警語及主播提醒畫面血腥。製作電視新聞報導之困難在於須同時保留真實、傳遞現場感、好看、顧及觀眾感及遵守法令。
主席:今後處理國際新聞之血腥相關畫面,以原始畫面呈現,不需經過任何後製處理,並請主播稿頭提醒。
(二)案由:形象宣傳之處理:寰宇新聞一台形象宣傳影片
說明:宣傳影片之視覺延伸、效果及「敘利亞難民男童獲救」新聞片段之選用是否恰當。
討論:委員們無異議。
十、 臨時動議:
(一)葛委員:例假日新聞重播率太高,需重新編輯後再播。
蕭委員:改善方式為增加例假日上班之人力,並增加假日整點新聞。
十一、 散會
bottom of page